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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动态 |2016-07-25
毕节市实验学校2016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工作的具体安排
为规范我校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招生工作,根据《义务教育法》和《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七星府办通﹝2014﹞112号)精神,按照2016年《毕节市教育局关于毕节市实验学校2016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批复》(毕教复﹝2016﹞51号)的要求,特拟定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
招生规模
毕节市实验学校2016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10个教学班,共500名学生。
二
招生范围
碧阳街道办事处大兰村1—16组。
1组范围:市第三人民医院往兰乔圣菲下300米;
2、3组范围:市委、市政府后面;
4、11、12、13、14组范围:市政府对面招商花园城及一院三馆周边;
5、6组范围:市实验学校周边;
7、8、9、10组范围:观邸至朱昌路口贵毕路沿线包含南山公园;
15、16组范围:大兰村南安置区后面。
三
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招生对象:片区内200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招生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1)具有片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须满足的条件:适龄儿童随父母双方或一方落户在本片区。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适龄儿童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2)居住在本片区内的适龄儿童。
须满足的条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招生片区内有自己的房屋,并作为儿童和父母的日常生活居住地。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父母双方或一方的住房房屋所有权(房产)证明;未办理房产证明的,提供房产局审核备案的住房购房合同及购房付款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商铺等商业用房除外),购房合同交房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前。报名时另需提供适龄儿童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3)上述提供资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由户籍民警作没收处理,并立即取消相关儿童在毕节市实验学校的报名资格。
3.特殊群体入学:
根据《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七星府办通【2014】112号)中有关条款,并按照2014年《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市实验学校一年级招生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随军子女、引进特殊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等儿童年龄必须满足条件,入学须经市教育局主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4.如片区内适龄儿童超过招生人数,将通过摇号抽签等办法确定一年级入学新生名单,未能在市实验学校入学的片区内适龄儿童将由七星关区教育局妥善安排。
四
组织领导
1.成立毕节市实验学校一年级新生报名条件审查小组,负责一年级新生的报名注册及条件审查工作。审查小组由毕节市实验学校领导、毕节市公安局户籍干警、房管局工作人员、教师代表组成。
2.成立毕节市实验学校一年级新生监督小组,负责对招生过程的监督工作。监督小组由市纪工委、家长代表、社会人士代表组成。
五
预报名及注册地点、时间
1.地点:毕节市实验学校
2.预报名时间:2016年8月14日
3.注册时间另行通知。
六
招生程序
1.宣传动员,公布有关招生文件及方案;
2.确定并公布特殊群体入学名单;
3.根据招生范围及条件进行预报名;
4.摇号抽签,确定一年级新生名单;(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数)
5.公布入学新生名单;
6.报名注册。
附:毕节市实验学校片区内所属楼盘名单
1.滨湖小区(天钰花园、愉景华庭、碧水星苑)
2.碧阳国际城
3.观邸
4.七众奥特莱斯
5.博泰•水韵天颐
6.兰乔圣菲
7.锦江天鹅堡
8.碧阳大道1号
9.樽憬财富
10.招商花园城
11.和谐家园
12.南安置区
13.北安置区
14.政通财富
15.逸景•私享家园
16.尚城国际
17.和诚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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